喝AD钙奶长大的90后,会为AD钙牙膏买单吗?******
中新网1月13日电 (中新财经 左雨晴) AD钙奶曾是不少人童年时期的“快乐奶”,不过很少有人会想象,有一天会给自己的孩子用上AD钙牙膏,穿上印有AD钙奶图案的童装。
近日,饮料行业巨头娃哈哈推出了日化、童装等一系列跨界产品,其中不少引入了AD钙奶元素打出“情怀牌”。
娃哈哈卖童装和日化产品 消费者买账吗?
去年年底,娃哈哈童装旗舰店分别在淘宝和抖音上线,并上架了新年系列和春季新品,首批童装服饰范围涵盖外套、卫衣、毛衣、裤装等多个品类,价格在119-559元不等。
中新财经注意到,目前线上渠道的娃哈哈童装,其服装样式除加入了新春生肖“兔”元素外,还印有“AD钙奶”和“W1987”的标识,打出了“潮流怀旧”的情怀牌。
某电商平台的娃哈哈童装旗舰店。 截图自某电商平台。在罗永浩淘宝直播间推销、在抖音多次直播带货……娃哈哈童装在多个线上平台发力,那么近一个月以来,成交数据如何?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其天猫旗舰店中商品月销量最高的不过数十件,有的商品的成交数量甚至为0,抖音爆款的销售量也未过百件。
而在童装之前,娃哈哈还上线了日化产品,包括儿童牙膏、成人牙膏和洗衣凝珠系列。但从销量来看,也不算亮眼。
早早布局 娃哈哈的跨界生意为何不顺?
无论是日化产品还是童装,娃哈哈都并非首次跨界“出征”。
1987年成立的娃哈哈,靠“娃哈哈儿童营养液”打响了品牌的第一枪,在饮料业站稳脚跟后,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便迫不及待地开始描绘自己的“儿童王国”。
据媒体报道,2002年,宗庆后向多元化进军,他以打造“全国第一童装品牌”为目标,雄心勃勃地计划进入童装市场。彼时,娃哈哈与香港达利集团达成合作,并以线下加盟的方式铺开店面。
然而这次跨界的结果却是宗庆后“铩羽而归”,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杭州娃哈哈童装有限公司”更名“杭州恒励饮料有限公司”;2021年,该公司彻底注销。
娃哈哈跨界化妆品同样遭遇了窘境。2018年,宗庆后之女宗馥莉出任娃哈哈集团品牌公关部部长,推出了一系列营销活动。两款营养快线限量眼影盘成为了娃哈哈迈向IP创新的第一步。
2018年,宗庆后亲自为营养快线限量眼影盘助阵。 截图自微博。尽管宗庆后转发了活动微博为眼影助阵,但在短暂的营销过后,当时娃哈哈的美妆路线也浅尝辄止。
遭遇“中年危机” 娃哈哈想要变“年轻”
开发了奶粉品牌,研发过智能机器人,开过商场……此前涉足其他产业的尝试都难说成功,娃哈哈为何仍未放弃跨界生意?
与所有老牌企业一样,娃哈哈在成立30多年后遭遇了“中年危机”。2021年,宗馥莉接替宗庆后掌舵,成为娃哈哈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年轻化”成为了娃哈哈寻求新增长点的必经之路。
娃哈哈推出的儿童牙膏。 截图自某电商平台。然而如今的饮料行业,已是风云变幻。在主营业务上,娃哈哈不敌农夫山泉,失去了瓶装水市场份额第一的位置;此外,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红品牌与爆款新品,娃哈哈始终未能再拿出像AD钙奶、营养快线那样的“超级大单品”。
与此前的跨界相比,如今娃哈哈在跨界营销上似乎更注重IP打造,例如频繁出现的“AD钙奶”元素。然而“AD钙奶”能否成为娃哈哈的王牌IP,像当年俘获90后欢心一样,俘获90后们的下一代,仍需要时间去验证。(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