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贵州:远程医疗打通农村防疫“最后一公里”******
科技日报讯 (郭芮羽 记者何星辉)1月4日,来自贵州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的消息显示,针对农村地区老幼群体数量巨大但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情况,贵州发挥远程医疗服务优势,推动防控重心从防感染向“保健康、防重症”转变,全力做好“最后一公里”医疗救治工作,实现基层“见医、见药、见干部”。
“真的是雪中送炭,太感谢了!”1月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牛场布依族乡石龙村,当莫任华老人从村党支部书记罗红燕手中接过防疫健康包的时候,感动得热泪盈眶。从1月2日起,贵州陆续为133万重点和次重点人群免费发放防疫健康包,包括对乙酰氨基酚片、止咳消炎中成药、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酒精、核酸检测抗原试剂等。发放对象是65岁及以上重点人群,包括国家分类人群中的重点人群和次重点人群。
根据监测,目前贵州第一波高峰已进入平台期,新发阳性感染人员逐步减少,农村感染率已超过60%。但随着春节临近,农村人员流动将进一步加强,贵州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此,贵州及时建立农村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和民生保障系统解决方案,畅通转诊“绿色通道”,确保农村居民一旦有重症出现可以立即送到三级医院治疗。同时,夯实农村医疗力量,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全部建设并投入使用,每日接诊最大能力为8.6万人,着力发挥县级医院主阵地作用,统筹县域内医疗资源,让宝贵的医疗资源用在最需要的患者身上。
值得一提的是,在医疗救治中,贵州充分利用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服务,帮助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医疗水平,帮助农村患者就近获得优质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