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研判和整体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河北省沧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
以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分别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发现需要强制报告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比对位置信息,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切实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大数据之力推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北省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车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线索发现】
2021年11月,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且严重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20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该起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在全市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对本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由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学校在用校车达140余辆,逐一踏访调查耗时耗力且难以保障调查效果,有必要通过对各部门相关校车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更好明确校车安全问题所在,促推监管治理。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教育行政、公安交警、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取校车、司机、学生上下学乘车、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从事校车运营却无校车标识牌、未按期年检的校车,无校车驾驶资格、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未按期审验、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已满60周岁的校车司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校车许可使用、校车驾驶人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实际使用校车情况与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合规校车信息存在差异,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这些“差异项”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筛查,检察机关累计筛查出37辆正使用但无标识牌校车,这些无标识牌校车中有25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在有标识牌校车中,5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登记不符、5辆校车司机将满60周岁,需要及时更换;另筛查出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大巴、面包车28辆。为确保数据比对的精准性,检察机关随机对两所幼儿园的4辆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2022年4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车运营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展开联合专项治理,无校车驾驶资格司机被全部替换,驾驶人发生变动的均依法变更许可登记,4辆不合格校车被停运,20余辆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非制式车辆被查扣,两名严重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驾驶人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各方开通校车审批许可绿色通道,为30余辆符合标准的无牌校车办理了合法手续,保障学生用车需求。
案例二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强制报告 异常诊疗记录
【要旨】
检察机关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系统汇总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涉未成年人性侵报案及立案记录等数据,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护干预形式,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启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优化强制报告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线索发现】
王某在给女儿董某某(9周岁)洗澡时发现其下身红肿,遂将其带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医院就诊,期间,董某某称被人欺负。医院医生询问是否已报警,王某称会自己报警。后王某丈夫董某因考虑与加害人有亲属关系,未及时报警,导致发案滞后,部分证据灭失。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并非个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因报告主体等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错失破案良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率、发现率低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2021年1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近两年本地区存在大量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疗机构获取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干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通过提炼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数据中高概率成案的信息标签,明确检察监督重点,系统挖掘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为依法推进一体监督,探索强制报告自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发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将其中涉嫌性侵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针对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不当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落实监护职责。通过数据分析,联合市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信息的常态化报告机制;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联合市公安、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发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闭环治理,促使制度从依靠个体自觉向程序必经的方式转变,实现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系统整体化落实。运行以来,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同比上升5倍,已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
案例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监护缺失 数字化应用场景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研发数字化应用场景,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护缺失监督,促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线索发现】
2022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对夫妻均处于服刑和逮捕在押阶段,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应当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检察官上门走访发现,小月无其他近亲属,仅有小姨不定时送来生活物资。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协助开展资格确认和关爱帮扶工作,相关部门指定小月的小姨为临时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将小月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经深入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受限于执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卫健部门、人民法院、残联等部门,对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但尚未纳入救助的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获取未成年人信息匹配关联到潜在“应保未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研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智慧发现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首批筛查出28条待核线索,经人工核实,确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促推相关部门逐一按程序纳入保障,从监护状况、户籍管理、受教育情况等民事权益保障为切入开展跟进监督。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身患疾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杨某甲申请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联动多部门为其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关爱帮扶。
案例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校园周边违法设置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问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用科技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赋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线索发现】
为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借助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模型要求进行检索,获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场所信息,并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部署,三级院联动,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从工商注册信息和地图信息中收集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全市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游戏厅、酒吧、迪厅、夜总会、彩票站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位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线索信息。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比对位置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场所,对“周边”作出200米、100米等明确限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仍有此类场所存在,这些场所正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隐患所在,也是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关键。
【案件办理】
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检察机关获取相关线索信息900余条,通过筛选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104条,分别交予对应的分院、区院办理,目前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整改结案8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进行排查,形成动态台账,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随机检查。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销售者,均依法进行查处。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核实烟酒销售点线索24条,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沟通,对线索涉及的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密云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网吧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案例五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瞬时性强、取证难、治理难等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搜集、整理、分析违法信息数据,精准确定噪声源头。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职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效治理,维护良好校园环境。
【线索发现】
2022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到某中学师生反映,该校周边凌晨时段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经常有摩托车“飙车”“炸街”,周边建筑工地在午休时段也时常有打桩机轰鸣作业,严重影响师生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学生出现了失眠和焦虑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学校周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由于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变化大、种类多、取证难,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分别负有不同职能,各自掌握部分信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监管盲区,噪声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交管、住建等部门获取噪声举报、噪声值数据、道路监控抓拍、建筑工地施工备案、噪声污染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存在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和治理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规定,学校等建筑物属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机动车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散多发,噪声污染问题的精确“捕捉”和督促治理,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良好校园成长环境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和筛选,检察机关累计识别出参与道路“飙车”“炸街”人员59人(其中未成年人15人),确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18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50处。2022年4月,检察机关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就交通运输噪声问题依法向交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动交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还“静”于校 校园周边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整治辖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26处,整治“飙车”“炸街”团伙7批共计59人,扣押摩托车11辆,勒令整改摩托车40辆,协调妇联、团委等对“飙车”“炸街”的1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动互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25场,联动解决了久治未绝的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辖区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切实保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福建省各级机关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
让“抛荒地”变“希望田”
同心用情奋力书写保耕护粮“机关答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2022年以来,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倡议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发动全省各级机关自愿认筹认种抛荒农田耕地,以实际行动保障粮食安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奋力书写保耕护粮的“机关答卷”。省委充分肯定全省机关开展的“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效,要求认真总结宣传经验做法,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截止目前,全省各级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认种抛荒地2.89万亩,认筹资金1683.8万元,其中省直机关认筹认种近3000亩。一片片抛荒地在复垦精耕中渐苏醒、复盘活,蝶变为种满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等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希望田”。
站位全局,保耕护粮有力有效
粮食安全,一头连着国家战略,一头连着百姓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阐述粮食安全问题,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要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2022年4月15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中央有号令,省委有部署,机关有行动!机关党建如何更有效融入全省工作大局,在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第一方阵”走在前、作表率作用?省直机关工委班子始终在思考、谋划机关党建与全局工作深度融合的结合点和工作抓手。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是自古以来中国人的美好愿景,更是秉承“人民至上”的大国在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局势时该有的底气。针对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去年5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及时发出倡议,号召全省机关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广泛发动在职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并率先在霞浦县盐田乡西胜村认筹认种10亩抛荒耕地,以实际行动保障粮食安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很快,一片片杂草丛生的抛荒耕地,迎来了一批批“城里的主人”。活动迅速得到省直单位广泛响应——省直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与志愿活动,主动对接单位挂钩联系的县(市、区)或驻村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探索不同路径,认领“责任田”。省人大机关、省纪委监委、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筹认种,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以“头雁效应”推动全员积极参与;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林业局、团省委、省妇联、福建日报社等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工青妇活动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劳动体验教育,并以出资委托代耕、包干劳作等方式参与粮食生产;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科协等单位分别通过系统带动、主动对接单位挂钩联系的县(市、区)或派出的驻村干部等方式认领抛荒耕地;省市台港澳办与台港澳系统、同胞、企业联合认筹认种“台港澳示范田”,积极探索闽台融合新模式;中央驻闽单位和央企也纷纷加入,福州海关、国网福建电力公司、福建电信、福建联通等履行“国家队”的责任和担当,主动认筹认种抛荒地。省农业农村厅加强政策统筹和把关,大力指导基层复耕复种,开展农业生产。
在省直机关带动下,市、县两级机关单位纷纷行动,掀起党员志愿认筹认种热潮。宁德、福州、莆田、南平、三明、漳州、龙岩以及屏南、蕉城、霞浦、晋安、永泰、永安、尤溪、平和、华安、仙游等市、县党委直属机关工委会同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发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商会、“两新”组织以及在外乡贤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通过机关单位带动社会各界、机关党员引领家庭成员,凝聚起志愿活动的强大合力。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员志愿者在霞浦县西胜村认筹认种抛荒地上挥锄耕作。摄影:邱炜
助农惠民,“四下基层”见事见人
八闽的盛夏,骄阳似火,却阻挡不了机关党员奔赴“自家田”的热情。
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四下基层”,纷纷走出办公室,下到田野中,与农户同劳动、话家常,感受农耕苦乐,宣传扶农惠粮政策,推动解决农业生产问题,帮助农村农民稳收增收,与基层群众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省文旅厅通过党员独自认种、众筹认种、支部结对认种、单位定点认种等多种方式,开展支农助农活动;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扶农惠粮政策宣传、助农产品推广消费等活动,用实际行动帮助农民稳收增收;省海洋与渔业局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我在渔区有口塘”志愿活动,通过认养虾塘,进行技术指导、渔事劳作,进一步走近农民、了解农村、推动渔业发展。
认领乡间“一亩田”,更要深耕一份“责任田”,种下去更要管得好!全省各级机关持续跟进认种后续服务,多措并举,在“长效”“实效”上作文章。宁德市县两级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提供良田挑选、下单付款、售后跟踪等一站式服务,成立“粮耕保姆站”,全力解决耕作难题。同时筛选组建了21支农技服务队,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送技上门”服务。莆田市出台“稳粮发展12条”措施,以财政投入引导撂荒地整治扶持。同时成立由党员担任田长的“红色护田员”服务队,多渠道培育农产品伴手礼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南平市强化政策协同和资金保障,引导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参与撂荒地认筹利用工作,走好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德化县在党建引领、政策叠加、国企助力上下功夫,打好服务保障“组合拳”;平和县号召党员干部“以当年带头开山种柚的干劲带头开耕种粮”,做到“认种与助农”结合、“开耕与护绿”结合、“引领与聚力”结合。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断完善“认、种、管”模式,优化个性化定制内容,帮助指导发展优势特色农业。
助农惠民,见事更要见人。各级机关在认筹认种中,紧密结合开展“四下基层、福行八闽——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活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疫情影响下中小微企业发展、农产品销路、农民就业、乡村治理等农村实际情况,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每到一处,机关党员都深入基层访贫问苦,开展慰问和扶助,及时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在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中,机关党员与基层群众拉近了距离、密切了感情,进一步树牢党的群众观点,走好党的群众路线。
“我们希望通过引导全省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建引领,践行‘四下基层’,将认筹认种志愿活动作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实施机关党建‘三提三效’行动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完善活动机制,帮助农村农民稳收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机关党建“三级联动”在助力乡村振兴、助农惠民中焕发新的生机!”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介绍。
“沉睡”的土地被唤醒,农人们不再望“田”兴叹,而是对每寸土地、对美好生活充满期待。
省直和宁德市直单位党员在“蕉城良田”认领开耕活动中进行插秧比赛。阮传龙摄。
蓄势赋能,振兴乡村稳扎稳打
稻谷飘香季,颗粒归仓时。由全省各级机关党员认筹认种的农田已是稻谷金黄、瓜果飘香,万亩抛荒地迎来夏秋好收成!本周初,认筹认种抛荒地上产出的300袋“西胜大米”,经过简单加工和包装,就要分送到省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的手中。“机关党员干部到乡间认领抛荒地,提高了村民种地积极性,收成比往年更好了。”霞浦县盐田乡西胜村党支部书记肖风望着丰收景象,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和霞浦县盐田畲族乡西胜村的丰收情景一样,八闽大地处处呈现喜人丰收景象。“嚓嚓嚓”,沉甸甸的稻穗应声倒下;“嘭嘭嘭”,黄澄澄的谷粒欢快地蹦开。看,田间地头那一个个挥汗如雨、收割打碾的忙碌身影,可不只是勤劳质朴的农民,更有来自全省各级机关的党员干部。
看到数月前亲手插下的秧苗已又青又壮,机关党员们喜上眉梢。恰逢水稻拔节长穗期,大家头顶烈日,脚踏黄土,和村民们一起挽袖卷裤,挥镰割草,干劲十足。“因为是自己认种的地,洒下了汗水,所以倍儿有感情!”朴实的话语道出不少人的心声。
土地抛荒,是近年来不少农村面临的共同难题。机关党员干部通过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用实实在在的耕耘“汗”卫粮食安全,切实盘活了农村弃耕抛荒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激发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情,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上杭县上早康村驻村第一书记程清华高兴地说,认领认种不仅盘活了村里的抛荒地,而且村里一年将增加12万元的毛收入。“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在抛荒地复耕和机关干部助农之间搭起了一座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拓了新的作为空间。
新形势下,如何在农村与城市之间搭建更多这样的联络桥梁值得深入思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增加群众收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不竭源泉。各级机关通过“插秧节”“开镰节”“丰收节”等农耕活动,帮助乡村策划组织开展春耕秋收等农事体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培育延伸产业链,做优“田间经济”。民宿、摄影、研学、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不仅带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促进农旅、文旅融合,也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激活了乡村振兴引擎。
健全和落实挂钩帮扶机制,进一步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在认筹认种过程中,省直各单位以“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为纽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关部门单位挂钩帮扶、乡村振兴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和驻村第一书记等制度机制要求,立足机关职能,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资源优势,加大调研指导力度,主动帮助挂钩帮扶单位加强党建、谋划项目、争取政策与资金支持,协助解决乡村振兴、农业生产、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落细挂钩帮扶任务,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凝聚起更大能量和推动力。
省市场监管局党员干部在古田县薛后村体验金秋割稻,感受丰收喜悦。摄影:徐丽玲
党建引领,红色教育如火如荼
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福建是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具有独特优势。”
针对一些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存在的“党性”“党味”不足、内容形式单一、创新不够等情况,省直各单位充分发挥我省红色资源“三多”的特色和优势,把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志愿活动与加强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党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让机关党员干部在重温红色记忆中接受对党忠诚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传承红色基因中强化党性锻炼,切实把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写在田间地头上。活动开展以来,省直机关党组织到“一亩田”所在地农村开展“忠诚在心、岗位奉献”红色记忆主题党日活动300多场次,进一步丰富了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的内容,活跃了活动形式,又增进了党员教育的实效。
机关党建只有秉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新、活、实”,党的工作才会有生命力和感染力,才能找准定位、增强活力、发挥作用,才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机关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这是“我在乡间有亩田”活动中很多党员发自内心的体会。在认种认领过程中,各级机关党组织立足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核心职能,把握共产党人“为民造福”这一根本宗旨和最大政绩,积极探索不同路径,找准机关职能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结合点。通过党建引领,广泛开展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深化“机关+农村”结对共建工作,强化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载体共创、资源共享,带动市、县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做到系统带动、上下联动,使直接联系农村群众、服务乡村振兴成为全省机关的共同行动。
仓禀实,天下安。“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活动的火热开展,让干部长才干、群众得实惠、乡村添活力,取得较好效果。机关党员干部表示,通过认领一亩地,躬耕一方田,真切感受到唯有沉到一线察实情,扑下身子真为民,想方设法创造条件,用心耕好职责所在的“一亩三分地”,才能在时代滚滚的洪流中,砥砺初心,勇毅前行,在“为人民服务”中成就更好的自己和更有价值的人生!
党旗耀八闽,党徽映初心。八闽大地,田间地头,万亩绿辉映那抹红。阳光下,高扬的党旗分外夺目!胸前的党徽熠熠生辉!